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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更难了?长春拟推网约车新规:一年内的车才能办证!

法治网研究院 法治网 2022-08-12


近日,长春市相关部门牵头起草的《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由于其一些规定的严苛性,引发网络争议。


三年变一年!

长春网约车政策越收越紧?


从长春市的网约车政策看,其在中心城市中是属于门槛比较高的。当地2017年发布的网约车细则就规定了车辆必须是三年以内的,价格在14万以上,且要求每台网约车只允许接入一个平台。

今年的《修订草案》共有七章四十八条内容,包括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整体来看,其对网约车条件并没有放宽,反而是更严了。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在车辆方面,《修订草案》要求:“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不得超过1年”。这就意味着,只有一年内的车才可以申请网约车运输证。


对此,一些网友议论纷纷——“网约车应该放宽条件”“支持正规网约车发展”……


长春宽城区的曲师傅,已经开了6年网约车。“我以前是干个体的,这几年生意不好做,以前是兼职开网约车,现在是全职。”

对于长春网约车新规,曲师傅说,他们网约车司机都比较关心。“我已经换过一辆车,现在开的这辆也才3年。我开网约车一直是证件齐全的,如果新规出来只能一年内的新车才可以办证,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难道要再买一辆,这成本太大了。”

家住长春南关区的龙师傅家境并不宽裕,为了挣钱养家想要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但得知新规的要求,显得非常失落。“我自己有一辆4年的车,现在要求一年的车,这就不符合。”


多地放宽网约车合规条件,

助力“灵活就业”


近期,不少城市都修订了本地的网约车政策,新规不断落地。不少地方放宽了网约车的合规条件。比如深圳不再要求网约车司机“有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湖南衡阳规定未满8年60万公里的车可以申请办证,等等。但有些地方的网约车政策则在进一步严苛化。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长春市对网约车登记提出的一些规定是不科学不合理的,也有违我国鼓励网约车等共享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地方政府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对网约车的年限、车价、接入平台数量等做出武断苛刻规定,这些方面的要求同网约车安全规范运行没有明显关联度,也背离了网约车等共享经济的初衷。人为抬高网约车的进入门槛,也会使网约车市场萎缩,影响消费者福利。网约车的相关政策精神,不能以审代管。

曲师傅也对法治网研究院说,他关注到每个地方对于网约车的政策都不太一样,长春的标准确实有些过于严格了。“疫情之下,我们这里的就业形势本来就不太好,网约车可以解决很多人的灵活就业问题。我觉得网约车政策应该适当放宽点,而不是越来越严。”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分析,长春网约车新规还是有亮点的,比如提出“巡游出租汽车可以提供网约服务”。但其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对于车辆年限的规定过于苛刻,“每台网约车只允许接入一个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运营服务”的举措也不利于竞争。此外,《修订草案》第三条强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众出行需求和网约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建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目前阶段长春是仍然是以计划为主,而不是市场调节。从这里看,这个新规的政府调节色彩比较重。


如何判断网约车政策是否过于严苛?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2021年,我国网约车用户规模已经接近4亿,网约车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出行方式。

当前,各地都在探索制定相关政策,以加强网约的合规化管理。而对于有些地方政策过于严苛的质疑声,也一直不绝于耳。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代现峰分析,有些地方网约车政策是否过于严格,或者说门槛是否过高,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评价:

一是从严条款是否符合对当地网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科学定位。这些条款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科学问题。法律具有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可测算的,而经济测算是否准确属于科学范畴。科学定位就是要根据本地区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

二是从严条款是否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如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就是要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统筹新老业态发展,统筹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的利益;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就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从严条款是否有利于实现当出租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这一终极目标。从严条款反映了立法者通过法律手段来调控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的经济利益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但该指导思想应当与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的长远、持续和健康发展相适应。


国家刚刚定调

“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不久,刚刚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消息一出,股市相关板块应声大涨,市场一片振奋。

对此,有媒体在解读其背后深意时这样分析:平台经济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筑巢引凤”,即在提供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吸引更多的资源与合作伙伴加入到平台的生态系统中来。其中,每个服务主体都能提供特定的产品或服务,每个用户也能产生个性化的需求,不同主体之间相互对接,无时无刻都在进行着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最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运行效率。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如网约车、电商购物、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等,由此催生了一大批新兴就业岗位,越来越多的人都步入到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络主播等新职业的阵营当中,这些人往往工作时间比较灵活,入行门槛也相对较低,为整个劳动力市场提供了一个全新且重要的补充。

值得一提的是,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以线上为代表的各项新型消费业态,凭借着能够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高效连接广大用户和产品、重构“人货场”、减少供需之间信息不对称、提供更炫酷的购物体验与即时互动等优势,不仅大大降低了经营者销售和消费者购买之间的成本,还有效促进了生产、流通、经营等各个环节运行的提质增效降本,为消费市场的复苏和复工复查的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而新型消费恰恰是典型的平台经济业态,这也足以凸显出平台经济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正因如此,国家长期对于平台经济的发展都持肯定态度,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频频出台政策文件来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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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文/沈若水声明/封面图片及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公开渠道,不能识别其来源,如有版权争议,请联系我们删除。监制/余瀛波编辑/黄美玲【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法治网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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